當年曼娟來校演講,系主任正好是她東吳的學長,透過主任的關係,我和朋友得以在演講結束後,扛著整落的書去系主任的研究室給曼娟簽名。怎麼會想起這事呢?因為昨日去了科法所舉辦的第三場服貿系列座談會。

昨日天氣極好,藍天白雲、高遠無際。早先看天氣預報時,就特别注意到這週只有星期三是好天氣,那時就想:啊、這果然是個參加座談會的好日子吶。

比開始時間早一些到了會場,確認偶像的座位後,我挑了個視線不會被擋住的位置。偶像進場時,我還在和無線網路搏鬥,所以我是先聽到他和主辦單位打招呼的聲音才抬起頭來見到人的。當時第一個感想是:「啊、對,就是這個聲音。」儘管已經在youtube上看過那麼多影片了,但是親眼看到本人、在現場聽到聲音的感覺果然還是很不一樣。等到偶像開始講話以後,我更強烈的意識到自己終於不是在看影片,而是和偶像身處在同一個時空底下,那種真實中又帶著不真實的感覺,讓我數度恍惚了起來。

其實很早以前就想過,如果有朝一日可以見到偶像,我要問什麼問題。可是沒想到真的到了QA時間,以前準備的問題一個都想不起來。在這種窘境下,只好退而求其次想著散場時若得空,可以去跟他說我很喜歡他的演講。但是真到了散場時分,反而像是老師們的交際場合了,實在不適合小粉絲靠過去。這時我心想,如果我是工作人員、如果我認識工作人員或是某個科法所的老師該有多好哇!除了可以幫偶像copy投影片、倒茶水、拍(許多的)照片,還可以笑著鬧著說要跟偶像合照握手說說話,就像當年靠著主任的關係拿到曼娟的簽名一樣。

回家點了點照片,除了拍得太少外,加上我不太敢把鏡頭拉太近,怕被後頭的人發現我其實是個追星大嬸,以致於照片裡的場地看起來像是大禮堂,我和前方的講者相隔有千里遠似的。最後放張背影照上來吧,以茲證明我曾經離他那麼近!只有一張桌子(其實加上我的桌子是兩張)那麼近!

背影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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